《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發布
2019-09-01 08:33:34
二泉網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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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以及國家林草局等5部門聯合制定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天(7月22日)公開發布。《辦法》提出,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辦法》稱,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按照《辦法》,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辦法》指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不再重復登記。同時,《辦法》強調,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涉及調整或限制已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及時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并書面通知權利人。
《辦法》提出,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會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和草原、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海域、無居民海島、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省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由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市縣應按照要求,做好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辦法》強調,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預算,不得向當事人收取登記費等相關費用。